各年级:
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学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为了弘扬青年大学生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精神,引导青年大学生在新世纪更好地成长成才,学院决定在我院学生中评选我院2012-2013年度“十佳大学生”。
我院2012-2013年度“十佳大学生”的评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辅导员组织审核推荐,量化计分,公开展示,综合评定的方法。
一、我院2012-2013年度“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委员会
组 长:高建炳 李靖靖
副 组 长:周万春
办公室主任:高 辉 史国轻
成 员: 郭 林 刘雨欣 姜巧娟 刘洋 张煜佳 刘林森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代表
参评我院2012-2013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1、经普通高招正式录取,在我校正式注册有学籍的学生,行为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各项条款的要求和《中州大学学生手册》的规定。
2、遵守法纪,没有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现象,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所有考试、考查的课程成绩中没有不及格的现象(鉴于表彰十佳大学生的时间定在每年6月,所以评选时毕业生只核定前5个学期的成绩,非毕业生只核定前3个或1个学期的成绩。如果被评上“十佳大学生”的同学第6或第4、第2学期有不及格现象,将取消上述称号及奖励)。
4、辅导员负责审核奖励原件。
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学生都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参加我院2012-2013年度“十佳大学生”的评比。
二、评选流程
个人申报---------辅导员审核推荐---------评委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风采展示---------师生投票---------确定2012-2013年度我院“十佳大学生”
三、评选时间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2013年5月12日前各专业提交评选积分表。由各班辅导员计算分值,排定名次。
2、各辅导员在5月12日前将有关学生材料报院学工办参加全院的评比。
3、5月17---21日院学工办综合全院情况,确定候选人,举行候选演讲,请院领导和广大同学投票或提出意见
4、5月下旬审定十佳人选并予公示,经学院批准后,在全院表彰,同时给予当选的“十佳大学生”以物质奖励。
我院学工办
我院分团委
我院学生会
2013年5月10日